轮到我一愣,然后弱弱问了句:“现在还有疍家人吗? ”
“疍家人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消失了,但他们的后代还在呀,”她微微一笑,“比如我。”
经她说,我才知道至少有十分之一的老广州人有着疍家人的血脉。但是,历史上对疍家人的歧视很严重,认为他们是贱民,因此长期以来他们对自己的身份变得讳莫如深。搬迁上岸之后,曾经的水上生活更成了无人谈及的往事。
冼老师之所以还知道自己的来路,是因为她的母亲。
“我母亲的童年是在船上度过的。她小时候背上绑着木头,还拴着绳子,在船上爬来爬去,一不小心掉到江里,就浮在水上。她在水里玩得特别开心,所以她上岸后还不习惯,会‘晕陆’。”她笑着说,仿佛说的是自己的事情。
“完全想不到,在我们岸上的人看来,那样的生活够艰苦的。”
“何止是艰苦,但是那艰苦变成了记忆,就不一样了,”冼老师说,“那安慰过童年的,才能安慰人生。”
“确实如此。”我无比认同她说的,那就像是围屋对父亲的安慰。
我看着头顶那些轻盈的小鱼和小船, 幻想自己也生活在其中的一艘小船上,耳边响起了孩子们戏水的声音。
她的工作室瞬间变得很大,似乎能够容纳整条珠江。
“晚餐吃什么好呢? ”她问我的意见,我自然听她安排。她决定带我去吃茶点,其实这也是我暗自期待的,我一直想尝尝正宗的广州茶点。
她特别点了一份艇仔粥,让我又想起了她的疍家母亲。
热气腾腾的粥里边配料极为丰富,有鲜鱼片、瘦肉片、叉烧片、猪肚丝、鱿鱼丝、油条丝、海蜇丝、鸡蛋丝、腐皮丝等十几种材料。她告诉我,这些配料不是跟粥一起熬的,而是先将粥熬好,再将滚烫的粥倒入配料中,配料被很快烫熟却又保留了原有的鲜嫩,再撒进花生碎和葱花提味,绵滑的口感中便不时出现不同的食物香味,堪称粥中极品。
我喝了一口粥,软中有脆又有韧,味觉被完全调动起来。
“给你讲个故事吧,”冼老师说,“很久以前,一个船上人家的女孩叫金水,心地很善良。有一天,她父亲捕到了一条大鲤鱼,她看到那条大鲤鱼受了伤,脸上极为悲伤,她便将大鲤鱼放回江中。父亲得知后,还责骂了她。过了几年,她父亲患了重病,她非常伤心,面朝江水,祈求保佑。这时,一位仙女从水中现身,对她说:‘我是被你救过的鲤鱼。你在煮粥的时候放进鱼虾,再加些炸花生、油条丝,拿去卖会大受欢迎。你拿钱带你爹去看大夫,十天内即可痊愈。’金水依法照做,治好了父亲的病,从此,这粥就被取名为‘艇仔粥’。”
“没想到仙女也是个吃货。”我又喝了一口粥,滋味愈加丰富。
“哈,在广州生活,什么人都会变成吃货,这是一个注重感官的城市。”说着,她让我试试豆豉凤爪。
“这故事是你母亲讲给你的? ”
她点点头,说:“我跟母亲的关系很亲密,她生病前,我们几乎无话不谈。”
我不敢多问,正好这时清蒸笋壳鱼上桌了,我用铁勺划开,给她碗里盛了一块。
“谢谢,”她说,“再告诉你一些好玩的习俗吧。在广州吃饭,不能说‘将鱼翻过来’,要说‘顺过来’,碗和勺也不能扣在桌上。这些都跟水上生活有关。”
“我们那儿也有个讲究,你肯定猜不到。”我卖了个关子。
“你说说看。”
“父子同席,忌面对面坐。”
“为什么呀? ”她睁大眼睛看我。
“怕成为‘对头’。”
我们一起大笑起来。
“玩笑吧? ”她不信。
“真的。”我和父亲确实从来都不会面对面坐。
吃完饭,我们走出来,在夜色中散步。天气真好,不冷不热,是难得的好日子。两边的楼越来越高、越来越密,我们像是置身谷底。我跟着她来到一个岔路口,一转身,走到了小路上,珠江在望。我有些兴奋,加快了脚步。很快,到了江边,备受压抑的视野忽然开阔,心情都振奋了。披挂彩灯的各式游船来往穿梭,对岸是一个造型像帆的现代音乐厅,好一派繁华气象。
“你读过罗曼·罗兰的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吗? ”我问她。
“没读过,没想到你还是文青。”
“算不上文青,为了戒网瘾,无聊时读了好多小说,后来发现能记得的还是世界名著,估计是因为难读吧,耗费精力多。”
“你别说,还确实是。我好久没读小说了,忽然有点想读了。我喜欢《简·爱》,上女校时必读,从此害怕带阁楼的房间。”
“害怕里边藏着一个疯女人? ”我笑道,“不过,确实适合女校,独立而又包容。”
她却没有笑,若有所思的样子。她问我刚刚提罗曼·罗兰那本书是想说什么。
“哦,我想说那小说的开篇我一直记得,‘江声浩**,自屋后上升’,这句话我总是念念不忘。我家附近没有江,只有小河,一直好想体会下那种感觉。”此刻,江风袭来,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腥甜味。我俯身靠在石栏上,望着上百米宽的江面,极为壮阔,对岸音乐厅下面的人像蚂蚁一般无序运动着。我有些兴奋地说:“我终于体会到‘江’的感觉了。”
“江声? 如果是指水流的声音,好像不曾听到。也许是我在江边住久了,我觉得它好沉默,满怀心事,也许是‘静水流深’吧。”冼老师也靠在石栏上,我们之间只有一厘米的距离。
“我觉得‘江声’应该不光是水声,它像是交响乐,有很多声部,浑厚复杂,我们现在说的话也是它的一部分。小河的声音倒是清脆,听久了却单一。小河流水哗啦啦,小船在摇**……”我还哼起了小调。
她被我的公鸭嗓音逗笑了,说:“看你心情这么好,请你去吃消夜吧。”
其实,我早已想好了,等会儿请她吃夜宵。如果人与人的聚会没有消夜,那显然是不到位的。消夜不是因为饥饿,而是一个可以让彼此再次坐下来、喝点小酒、说说心里话的借口。
“来广州不吃夜宵那我不是亏大了,”我说,“不过说好了,我请你哈,我这拜师了还没请老师吃过饭,倒是刚刚让老师破费了。”
“行,去吃烧烤! ”
“想到烤生蚝,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。”
跟着冼老师,来到了一条叫“下渡路”的老街。
“这里够古老的,有个汉代的古井遗址,旁边靠着中山大学,”她说,“这里最出名的就是烧烤,是广州最有名的大排档据点之一。”
果然名不虚传。各种烧烤大排档连在一起,桌子就摆在街边,食客们摩肩接踵前来,一家一家询问着,坐在位子上的食客则安之若素,大吃大喝,高谈阔论,丝毫不受来往行人影响。桌下堆满了各种贝类的壳子,有点像废弃的工地。
整条街道都被烧烤的烟雾笼罩着,既呛人又诱人。我们选定了一家排档,她说这里的炭烧生蚝特别好,然后叫了必点的烤茄子、烤韭菜以及鸡中翅。她也没问我喝不喝啤酒,就叫了一打珠江纯生。
“太多了吧? ”我惊了一下。
“慢慢喝嘛,”她说,“这里喝不完可以退的。”
铁盘子上装着十二只大生蚝端了上来,生蚝壳里的汁液还在沸腾,上边厚厚的一层蒜蓉散发出催动食欲的奇香。我恍然觉得自己没吃晚餐。在我大口吃肥嫩生蚝的时候,她已经开始自斟自饮了,似乎对烧烤兴趣不大。我劝她吃,她敷衍着吃了一只,擦擦嘴说:“刚才已经吃饱了,你使劲吃,不用管我。”我看她喝酒有点猛,劝她慢点喝,并问她酒量如何。
“也没有怎么样,就是喜欢喝酒的感觉。”
“我不喜欢喝酒,我妹夫喜欢喝,他是陕西人,还喜欢喝高度酒。”
“你说起过他,你似乎对他不满。”
“有吗? ”
“问你自己咯,”她转而说,“我呢,其实并不喜欢喝酒,我只是因为喝酒的时候可以忘掉一些事情。”
“不愉快的事情? ”
“不愉快的事情。”
她喝掉三瓶之后,速度才有所放缓,整个人也似乎放松了不少。酒精正在麻醉她的神经,从而屏蔽了她的焦虑。我交际狭窄,从未见过喝酒这么凶悍的女性,被她震慑了。我琢磨着她的心事应该跟感情有关。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香港回来。她在那边读了几年书,顺便谈一两场恋爱,也是很正常的事情。女孩子嘛,总是会有一两段放不下的感情,虽然真放下的时候要比男人决绝得多。
就在前不久,我听国麟说,我之前的女朋友上个月结婚了,我还是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。
冼老师突然看着我说:“你是不是觉得我失恋了? ”
“没有啊,”我从暗淡的记忆中抽身而出,还狡辩说,“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失恋呢? ”
她狡黠地笑了,说:“你别装了,你就是这样想的。但我告诉你,还真不是,是我家庭的事情。”
“好的,是你的老公还是……”我还准备说孩子的,但立即觉得不妥,赶紧刹车。
“喂! 我还没结婚呢,”她说,“我说的是阿爸阿妈,还有……哥哥。”
没结婚,我心中顿感踏实。没想到她还有个哥哥,听到她说起哥哥时那吞吞吐吐的语气,也许跟我提起妹妹借钱的事情差不多。
“那肯定是你哥哥的什么事情,让你觉得为难了,给你添麻烦了吧? ”
“岂止是添麻烦,”她又喝了一杯啤酒,有神的眼睛变得暗淡,“我们整个家庭都因为他毁掉了。”
我等着她说原因,可她却哭了起来。在餐桌上哭,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妹妹。
父亲病重时,妹妹在酸菜鱼的餐桌上也这么哭着,孩子一样无所顾忌地哭着,我除了递纸巾给她,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劝慰。现在也一样。她哭了一会儿,竟然重新端起酒杯,说:“不说这些了,喝酒。”
“少喝点吧,我们聊聊天。”
“你不喝我喝。”说完,她一杯啤酒又下肚了。
对这种情况,我并不陌生,我妹夫陈春秋喝到一定量的时候就是这德行,开始频频举杯,各种花式敬酒,我每次喝醉都是被他这套“组合拳”给打败的。
但是,我现在面对的是我格外在乎的女人,跟她第一次见面喝酒,是不能退缩的,不然一定会被她认为是没有男子气概的。
我咬着牙,说:“姿淇,我陪你喝。啊,冼老师,我叫你姿淇,你不介意吧? ”
“叫阿姿吧,他们都这么叫我。”
“阿姿,谢谢你。”我举起酒杯,她的小名第一次从我唇间发出,跟啤酒的微甜融合在一起,咽下去,是我喝过最好的酒。
这下好了,她一杯,我一杯,你来我往,好不飒爽,没一会儿,一打啤酒都被喝完了。我应该喝了有五瓶之多,已经突破了我喝啤酒的历史纪录。我的脑袋晕乎乎的,整个世界的嘈杂声离我很远很远,好像整个世界只有我跟阿姿了。
等我醒过来的时候,或者准确说,当我重新具有意识的时候,我发现我跟阿姿挤在一张小**,脑袋疼得要命,稍微一动就天旋地转。阿姿还躺在一边昏睡,那个金边眼镜还戴在她的脸上。我摸了摸我的脸,眼镜也戴在我的脸上。
这提醒我这并不是幻觉。我们竟然戴着眼镜睡了一晚上,更何况身上的衣服,也是一件没少。
闭上眼睛又躺了一会儿,再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,让身体适应这种状况。
过了一会儿,我挣扎着坐了起来,发现这里太简单了,除了一张床之外,还有一个衣架,然后什么都没有了。显然这不是酒店,也不是家的样子,而像是公司的简单宿舍。门背后还挂着值班表什么的,门边是个小厕所。这是什么地方? 我努力回忆,可除了烧烤摊上我们喝酒的场景之外,什么都没有了。
就在这时,胃部涌上来一阵极其可怕的恶心感。我爬起来,摇摇晃晃冲进厕所,抱着马桶呕吐不止。巨大的呕吐声引发了外边的动静,有人敲门。我按下冲水按钮,把秽物冲走,其余什么也做不了。然后,门开了,探进一个身穿制服的保安,他操着一口东北腔说:“你们够可以的呀,要是搁大东北,早把你们给冻成冰棍了。”
“你在哪儿找到我们的? ”我有气无力地说。
“就在大门口呀,两人背靠背就那么躺下了,幸亏那会儿没车。”
“哪里的大门口? ”
“创造社的呀,还能是哪儿的。那位女老师瞅着很面熟,原来就在里边上班的。可惜了大兄弟,还差最后十五米你就到她办公室了。可惜了了。”说完,他被自己逗笑了,在门口哈哈大笑起来。
阿姿被吵醒了,挣扎着坐起身来,说了句:“这是哪儿? 羞死人啦! ”
“你们聊。”保安坏笑着把门又关上了。
“你们创意园的保安救了我们。”我走过来,却不敢再躺她旁边,只能坐在床脚。
“我好像记得你先喝醉了,我想把你带到工作室休息的,可我后来也断片了。”阿姿的嗓音都沙哑了,她用双手撑住下巴。
“不好意思,我酒量很差劲的。”我又感到一阵眩晕。
“本来今天还想带你去‘小蛮腰’看看呢,这样子也去不了了,”她叹口气,“唉,太可惜了。”
为了缓解一下此刻尴尬的氛围,我说很多年前读过韩东的一首诗叫《有关大雁塔》,里面就写登上去看看,然后下来,无非是这样的,“小蛮腰”也是一样。
“不一样的。”她摇摇头。
我干脆靠在墙上,闭上眼睛,感觉能舒服一些。我努力搅动起脑细胞,说:“当然,那首诗有特定的背景,原诗也没我说的这么简单。有一次,我跟我那妹夫陈春秋说起这首诗,就是为了调侃他。因为他觉得陕西的任何东西都是能让他无比自豪的。我没想到的是,他听了这首诗后,不甘示弱,随口就背了几句关于大雁塔的诗:‘十层突兀在虚空,四十门开面面风。却怪鸟飞平地上,自惊人语半天中。’他还一脸得意地对我说:‘你看这唐诗多霸气。’这可把我给气坏了……现在头晕乎乎的,居然还记得这诗,唐诗果真是厉害。”
我笑了,掩饰着我的紧张。没有了宿醉感的保护,我和她的陌生感在一点点恢复。
“哈,你怎么老是被你妹夫戏弄? 说真的,你妹夫背的这诗确实有种八面威风的感觉,也挺适合‘小蛮腰’的。”阿姿把身体侧了下,也靠着墙,用慵懒的语气说,“‘小蛮腰’看夜景还是很不错的,一条大江尽收眼底。”
“好的,下次还有机会吗? ”
她笑了,用白话说:“再讲啦。”尾音很长,很悠扬。
“我第一次跟人醉成这个鬼样,”我补充道,“还是个女人。”
“我也是,”她说,“还是个男人。”
我偷偷瞄了一下阿姿,她还戴着她的眼镜,镜片后的眼睛半睁,睫毛低垂,依然有些醉意。她的醉眼如此迷人,让我不敢多看。我想起了曾经读过一本叫《醉眼》的小说,它以“醉眼”为线索,写了古代文人的生活、交友以及爱恨情仇。
最让我吃惊的是,通过小说引述的很多唐诗、宋词以及元曲,我这才知道居然有那么多文人都喜欢用“醉眼”来写诗填词。
原本我都忘记了这本小说、这个意象,但是此刻的阿姿唤醒了我的记忆,也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醉眼。不仅仅是妹夫陈春秋喝醉后圆瞪着牛眼似的醉眼,也有阿姿这样喝醉后露出无限哀愁的醉眼,也许还有我自己这种喝醉后陷入无限呆滞的醉眼。有醉眼就得有与之匹配的眼镜。遮掩要遮掩的,放大要放大的。用“醉眼”给眼镜命名,也许不为俗世所理解,但其中表达的是一种率**的气质,总会遇见相知者。
造型要不拘一格,要大胆,尤其弧度要大,镜框要宽厚。
【醉眼】
没有用醉眼看过世界的人
就像不知夜晚有月光和星空
醉眼与醉眼的相视
才敞开了人间的秘密
型号:
006
材料:约需银
11g
配件:刚一开始想到用古人喜欢的玳瑁做镜腿装饰,不过,很快意识到玳瑁是玳瑁龟的龟甲,现在属于濒危动物,万万不可用,用牛角制作出玳瑁的纹理就好,要让眼镜传达出古典文化的意蕴有些古诗词真好,能让人过目不忘。比如词人张先的句子:“多情无奈苦相思,醉眼开时犹似见。”我眼下就处于这种微妙的时刻。可我更幸运,我此刻醉眼开,见到的阿姿不是幻影,而是真的。我知道,当今天过去,我便会重新陷落到“醉眼开时犹似见”的相思苦中。不敢多想,无须多想,再多看她一眼吧。
七
一起醉过酒的经历,在我看来,肯定会大幅拉近我跟她之间的距离,但事实证明并没有。我回到深圳,给她发微信,她便回复我一两句,但交流的感受跟此前差不多。这样说,也许对阿姿不公平,但是与我期待的程度相比,还是差了不少的。只能说,我自己心中的热情上升得太快。
在她哥哥身上,究竟发生了什么事,让她背负那么大的压力? 我为妹妹筹集买房首付款的事情只是让我心烦,但真不至于到那种崩溃哭泣的程度。我希望妹妹跟陈春秋过得好,只是我自己能力不够,自顾都不暇,更别说帮他们了。
如果父亲能够多活半年,就半年,就等到政府来征地了,那样我们就会分到大很多的房子,我和妹妹就不会这么狼狈。
父亲早早过世,已经是人间悲剧,我竟然还在怨他,我真是不孝之子。但父亲的命真苦,我没办法不怨他。他要是还活着,该多好。尤其是夜深人静时,我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咳嗽声,都会蓦然觉得父亲还活着,就在隔壁。我睁开眼睛,意识到他已经不在了,一种揪心的幻灭感让我泪流满面。
人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成为自己的。
阿姿肯定和我一样,也是在这样的时刻里感到彻骨的孤独。
我们的孤独可以接壤吗? 就像岩洞里两个靠近的钟乳石,在潮湿中缓慢生长,终有一天彼此相连。
有一天深夜,我临睡前给阿姿道晚安。她发来语音,说她又喝酒了。我有些意外,非常担心,问道:“为什么喝酒? 应酬? ”
“焦虑,孤独,压抑,”她倒是直白,“其实我酗酒的时间已经不短了,不过我都是自己关起门喝。跟你一起的那次醉酒,确实是我第一次跟外人喝醉。”
“不喝不行? 想想别的缓解办法。”
“我讨厌自己这样,却又无能为力。”
“阿姿,你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情? 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? ”我忍不住说。
“唉,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。以后如果有机会,当面再告诉你吧。”
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。我不能忍受“如果”,我要把这个“如果”变成现实。当然,我觉得阿姿的这种状态很不好,她需要我。我也需要她。一个孤独的人需要另一个。
第二天,我坐上高铁,去找她。我不再像之前那么犹豫。但我没有告诉她我要来,这倒不是说我想给她一个惊喜,而是我依然受制于自己的性格,无法直接向她敞开。
我不是小年轻,做不到手捧鲜花去跟她当面表白,我只是想要见到她,想要听她讲讲她的事情,看看能帮她做些什么;我想要改变她,想要她不再酗酒,想要她好好生活。尽管我也不是好好生活的榜样,但我愿意陪着她,一起往下走,一起创造一种生活,一种能够容纳我和她的新生活。
她没有结婚,可她有男朋友吗?或是走得很近的异性朋友?我不敢问她。我要是贸然去她的工作室,碰见她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,那得多尴尬,以后估计连朋友都没法做了。因此,我钻进了离她工作室不远的一家咖啡店,像个特工一样,观察着周围的情况。然后,我借着上外面公共厕所的时机,偷偷摸摸去确认了一下:只有她一个人在那儿。我的心这才落地。可我还是不敢直接过去,便给她打了一个电话,在听到她的声音之后,我忽然慌了,头脑发热,瞬间谎称自己是因为有事来了广州,问她有没有时间,想请她吃饭聊天。我还是没敢告诉她,我是专门为她而来。
“你来广州,怎么不早点跟我说? 现在才说。”她的语气似乎有些不悦。
我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怕我提前说,影响你工作,给你添麻烦。”
“那倒不会,不过今晚确实要陪客户吃饭。”
我的心一沉,说:“那就一起吃夜宵? ”
这时,应该有人来找她了,她说:“不好意思,等会儿说。”然后挂断了电话。
我在咖啡馆又坐了半个小时,她的电话迟迟没回过来。难道她已经拒绝我了?我不确定。我坐在这里,全身僵硬,便起身来到户外,缓缓向珠江边走去。我过于紧张了,需要透透气。白天的珠江边,行人不算多,江上笼罩着一层薄雾,将远处的大桥隐藏起来。我靠着栏杆站着,忽然有个骑电瓶车的男子在我身边停下,他穿着蓝色的套装,裤腿紧扎,脚上的皮鞋已经脱漆,露出了灰白色的质地。他下车后,从前边的篓子里竟然掏出一张渔网,向江中撒去,待渔网完全撑开,他迅速收网,眼见有四五条黑色的鱼在里边蹦跶。他把鱼麻利地放进车后的白色泡沫箱里,扬长而去。这些鱼肯定会成为他晚餐的一道主打美食。吃不完的,他会卖给酒楼,挣点零花钱给孩子读书。阿姿的祖辈们就是靠着在这条大江捕鱼才生存下去的。刚才的男子,肯定是疍家人的后代吧?他的这种方式,尽管看上去有些鲁莽,却也实在。
这个男子成功转移了我的注意力。我沿着江边走了很远,方才拿出手机来看。她已经回我微信了。
只有四个字:
“你不怕吗? ”
我回她:“不就是喝酒吗? 再陪你喝呗,喝个够。”
话一出口,我就已经决定了,我这次要豁出去陪她喝个够。如果不能陪她一起下地狱,又怎能跟她一起上天堂? 光是嘴巴说,让她戒酒,那是毫无力量的。我知道自己酒量不行,我想了个残酷的办法,那就是差不多有醉意时就去抠嗓子,将酒吐掉,然后回来继续战斗。我就不信,这样还不能陪她喝尽兴。
“晚上九点钟,老地方见。”她回道。
晚上九点钟,我准时来到下渡路的那家烧烤店,她已经坐在那里了。这次她戴的是大圆形的细边眼镜, 咖啡色的眼影适合这夜色。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,显得青春娇小。我一见她,就像陡然潜水一般,世界安静而神奇。
“你来广州办什么事? ”她见面第一句便问我。
我毫无防备,被问蒙了,结结巴巴说:“我……是来看……看一个人。”
“谁? ”
“你,”我不管不顾了,“专程来看你的,不好意思说。”
“不诚实,罚酒三杯。”她的眼角似有笑意。
三杯啤酒下肚,她又陪我喝了三杯,我的胃里很快就感到憋胀。我借故上厕所,在厕所里吐掉了。人为制造恶心感而呕吐,真是可怕的体验。眼泪鼻涕全出来了。我洗洗脸,漱漱口,照照镜子,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去。
我远远看到阿姿在低头看书,不知那书是从哪儿飞来的,也许是她随身带的。她低头看书的样子真美,侧脸的线条勾勒出她鼻子和嘴巴的小巧形状,我忽然感到情欲的冲动。我不由得放慢脚步,想多欣赏几眼。不过,待我走近一些,不由得慌乱起来,她看的书怎么很像我平时画眼镜草图的黑色笔记本? 我看到我椅背上的挂包果然移动了位置,看来真的是了,我不知该如何是好,呆愣在原地。
阿姿抬头看到我,吐吐舌头,解释说:“刚才有人走过不小心将你的包撞到地上,里面的本子掉出来了,我帮你捡起来的时候,看到这个笔记本里竟然有眼镜设计的草图,职业习惯,忍不住好奇心,你知道的,我便看了起来……没经过你的同意,抱歉抱歉。”
“都是我的胡乱涂抹,太多不成熟的想法,”我尴尬而忐忑地说,“请冼老师多提意见。”
她没理会我的客套话,忽然捂着嘴笑了,说:“没想到你还是个诗人呢。”
我赶紧说:“我写的这些可不敢称之为诗,我有自知之明,最多也就是眼镜的宣传文案,当然,是比较个人化的文案。”
“我第一次到你店里的时候,看到墙上挂着顾城的诗歌,觉得你这个人还是有点文化品位的。”
我刚想说那是我的伪装,可她抬眼露出一丝坏笑:“不过,当时我觉得你真是个笨蛋,太笨了,怎么就摔倒了呢? ”
“无地自容,无地自容呀……”我瘫坐在椅子上,赶紧喝杯酒压惊。
“你还写着和阿姿一起完成设计,谁答应和你一起设计了? ”阿姿继续翻看笔记本,对我不依不饶。
“冼老师,你教我设计还不行吗? ”
“你本子里怎么不这样写? 罚酒! ”
“以后都这样写。”我只好又喝了杯酒。
我想要回我的本子,但是阿姿不给,她说她想看完,明天再给我。事已至此,我只得说可以,但我要求她不要再当着我的面看,不然我确实无地自容了。
想到里边有很多地方写到对她的思念,我感到羞赧,这下好了,她全都知道了。
阿姿看到我为难的样子,同意明天再看。她合上本子,望着我,那眼神仿佛在说:那接下来聊点什么?
其实,我们这次的氛围和上次不大一样,两个人的话都少了。但我知道,这是因为我们来到了一个私密的边界上, 我必须走进她的边界, 才能真正了解她。如果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,最好还是老老实实陪着她喝酒。而她,则在不经意间,通过黑皮笔记本,踏进了我的边界。我跟她的交往,我一直都处于被动的劣势,而内心对她的情感则日益浓厚,需要我不断克制才能在她面前显得正常。
一时无话,她便自顾自喝起来,她喝酒的样子并不颓废,反而有种力量,那证明她的内心并没有彻底绝望,她还在抗争。
也许,她又会哭泣吧?
可她没有哭,突然就开始讲她的故事。
“要讲我哥哥的故事,必须要从我阿爸开始讲起,”她说,“阿爸有个外号叫‘澳门仔’,自幼父母双亡,据说是他的父母,也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是地下党。可也没什么证据,只是阿爸自己的说法。他是跟一个叔父长大的,他十六岁时那个叔父过世,他便独自从澳门来广州了。他说他小时候最喜欢读《虾球传》,所以要回祖国干革命。他小时候在酒店当学徒,有门做糕点的好手艺,尤其是做葡挞,那是一流的,因此他在国营的广州酒家谋得了一个点心师傅的位置。同时,他还是一个很棒的足球教练,他并不是有国家编制的正式教练,他只是球踢得好, 参加过广州举办的很多联赛, 因此有很多街坊邻居会把男孩子送过来,请阿爸教他们踢球。你知道,广州有很多球迷,阿爸因此也特别风光和得意过一阵。他觉得街坊们的认同比什么都强。因此当哥哥出生的时候,他特别开心,他觉得一定要把哥哥培养成特别优秀的足球运动员。
“他真是这样做的。哥哥似乎天生有踢球的基因,在阿爸的严格指导下,哥哥的球技突飞猛进,成了体育特长生,靠着踢球一路轻轻松松上到了高中。哥哥在广州的青少年俱乐部足球比赛中表现亮眼,被职业俱乐部选中了,进入一线队,这是让阿爸和哥哥兴奋不已的大好事,我也特别开心,从小我就把哥哥当偶像。再等个一年半载,哥哥有机会进入国家队,就成了大名鼎鼎的球星。想想都开心呀。可现实太残酷了。哥哥年少成名,在学校里获得了一定的特权,经常可以不上课,不知怎么会跟混社会的那些‘古惑仔’有了来往,学会了赌博。
也许踢球和赌博之间有什么深层关系吧,比如都会迷恋那种突如其来的**。
哥哥一赌再赌,甚至背着阿爸欠下了高利贷。
“有一日,债主,广州话叫‘大耳窿’,带着一帮烂仔直接来学校讨债了。哥哥是个很要面子的人,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,他愤怒到了极点,完全失去了理智,飞起一脚踢在了大耳窿的腹部。你想想,一个足球运动员的腿部力量有多大,还是在疯狂的情况下。那个大耳窿当场就翻了白眼。哥哥也是年少气盛,居然还不罢休,拿起凳子在对方脑门上砸了几下。那个大耳窿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死掉了。哥哥被逮捕了,什么锦绣前程全没有了。哥哥的生日早,是年初,所以那会儿他已经年满十八岁了,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。检方虽认定哥哥是过失杀人,可以免于死刑,但行为极其恶劣,被判了无期徒刑。恐怕他这大半辈子都得在监狱里度过了,就算幸运,可以减刑出来,估计都已经是老人家了吧。
“按理说,这件事对阿爸的打击应该是最大的,因为哥哥是他的希望、他的梦想所在,但他竟然咬着牙挺住了,反而是我阿妈没挺住。阿妈是极为疼爱哥哥的,她把这件事的罪责全都归结在阿爸的身上,她天天一边哭,一边骂阿爸,说:‘你这个死老鬼,要不是你当时非要逼着儿子踢球,怎么会弄到这一步呢?
你让他好好上学,当个正常人,他现在肯定还好好的,你这个死“澳门仔”怎么不死回你的澳门去……’阿爸年轻时很帅的,阿妈当时在百货大楼当售货员,两家人是邻居,住在同一条巷子里,就跟小说《三家巷》里写的差不多。还是阿妈先对阿爸示好的,阿爸喜欢扮靓,她就给他送发蜡,那时候那可是稀罕物。两个人结婚后,感情一直都不错。可哥哥出事后,她心中的一块天坍塌了,靠着天天疯狂控诉阿爸才能活下去。
“阿爸从一开始的道歉、痛哭流涕、咒骂自己,到后来的沉默,整个人变得苍老不堪,头发彻底白了,整个人都瘦干了,像个鬼一般。但即便如此,阿妈那种疯狂的情绪依然不能得到缓解。在一次探监过后,阿妈看到哥哥痛哭流涕的样子,她的精神完全崩溃了,得了失心疯,整个人忽而歇斯底里,大喊大叫,忽而很沉默,稀里糊涂的,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。医生诊断说,阿妈同时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和阿尔茨海默病。
“阿良,你能想象吗? 这是我十五岁时发生的事情,所谓的青春花季瞬间破碎。因此,我一直想要逃离这个家庭。我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么自私,沉默寡言的阿爸,失心疯的阿妈,坐牢的哥哥,天哪,我还要离开他们。但我真的不想就那样被毁掉,所以我唯一的念头就是自救,我想做点什么至少先拯救我自己,然后等自己有能力之后再来拯救这个家庭。我考上女子学院之后,我全部的花费都是自己解决的。我申请了助学贷款,还有做家教,我没再花过家里一分钱。
“阿爸除了教街坊小朋友踢球赚点小钱外,只有一份微薄的工资,但他每隔几个月,还是会拿几千块钱给我,我猜他应该是去一些小蛋糕店帮忙了。我让他拿着给阿妈看病,我不收他的钱,他竟然会哭,骂自己没用。但我真的不能拿他的钱,我把自己的存折拿给他看,我说我表现好,有奖学金。他佝偻着背离开了。说实话,哥哥刚刚出事的时候,我跟阿妈一样,责怪过阿爸,觉得阿爸只管哥哥踢球,对哥哥别的毛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这才酿成大祸。但阿妈疯后,我看着阿爸佝偻的背影,一点也不怪他了。其实在这个世界上,谁都不会比他更爱哥哥,因此谁都不会比他更恨他自己。”
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,停下来,喝了一杯酒,咬着嘴唇,看着我说:“你懂吗? ”
“懂。”我向她举杯,然后一饮而尽。我看着她,我的心隐隐作痛。
“不,你不懂,”她深深吸了口气,“你不知道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,才可以去香港深造。从女子学院毕业后,我做了很多兼职,为了活下去,为了攒够学费。你知道广州的龙潭村吗? 那里是做服装加工的一条街,我给那些家庭作坊做服装设计,有时得跟他们一起做缝纫。那真是个沸腾的地方,无论白天还是夜晚,都是人声鼎沸、灯火通明,路面上全是拉着服装布料的小推车,汽车都要等好久才能通过。在那里的大都是湖北人, 街道上充满了湖北特有的辛辣气息,我吃不惯辣的,一开始老是拉肚子。
“后来,在我住的那栋楼里发生了杀人案。起因很简单,简单到难以置信,就是一对恋人分手了,男人要求复合,女人不肯,尤其是女人的闺密还嘲笑了男人,男人竟然大受刺激,失手杀了人……我不敢在那里做了,便经过我的老主顾介绍,去了康乐、鹭江和五凤三个村组成的‘中大布匹市场’。你根本想象不到,那里有一万多家作坊式制衣厂,全国一半以上中低端女装都是在那里生产的。走在里边,犹如在迷宫一般,每个档口都看看,需要两年时间。我看到每一张脸都憋着劲,准备大干一场。我为了多攒钱,也为了逃避,便跟那些女工吃住在一起。
“她们听我的口音是本地人,都觉得奇怪,说她们的房东一年光收租都能挣百万元,我只能说,怪我没生在这三个村里。她们看我年纪小,是个读过大学的服装设计师,却还那么能吃苦,便对我非常好,格外照顾我。有时她们挤在一起,也会给我腾出单间来休息。我现在想起她们都觉得感动,她们那种坚忍的精神给了我很大鼓励,让我可以坚持下去。一般来说,广州本地人远远没有外地人那么拼,当我跟她们一起工作的时候,我被她们感染了,我觉得我可以跟她们一样拼。这种东西是在我生活中难以获得的,这些经历让我成熟了很多。
我甚至在想,假如当年阿哥在这样的地方生活,便会知道生活的艰难,他一定不会去赌博吧? 我在那里给阿哥写过信,阿哥回信说:‘阿妹,你比阿哥成熟多了,我很惭愧,你一定要走好自己的路。’看到他的信,那一瞬间,我忽然觉得自己受的苦都是值得的,因为我意识到,阿哥的一部分人生转移到我身上了。
“终于,我攒够了钱,经过半年的复习,如愿以偿考上了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专业,都说这是香港最好的设计院系。我跟着最好的设计师学习,有了国际化的视野,我的作品也越来越时尚,有一些大公司已经给我发出了邀请函,如果我愿意留在香港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你知道啦,那边的生活、习惯、饮食和语言跟广州差不多的,留下来的话,我会很适应。但是,我并不开心,因为我知道阿妈的身体越来越差,她的阿尔茨海默病越来越严重了,她眼下的记忆越来越少。她的记忆定格在了阿哥出事之前,我放假回家,告诉她我是阿姿,她便会问我,那你阿哥回来没呀,他什么时候回来呀,他什么时候返屋企呀? 屋企,就是家,你应该知道的。
“其实,我甚至一度为阿妈的这种变化感到庆幸,因为她忘记了阿哥的出事,她的痛苦应该就会少很多。她也不再去指责阿爸,那阿爸的痛苦也会少很多。这算是一种自欺欺人吗? ”
“她不是自我欺骗,她是病了。”我说着,又喝了一杯酒。我听着她的讲述,竟然开始频频主动喝酒了。不是借酒浇愁,而是心中忽然有个空洞,想要吞噬自己,只得用酒去喂它。阿姿酗酒也是这样的感觉吗?
“对阿妈来说,不是自欺欺人,可对我来说,总是有那种感觉,”阿姿挺直了身子,眼镜在夜色中反射出复杂的光泽,“我原先害怕回家,可阿妈成了这个样子,好像时光倒流了,那些可怕的事情都没发生过,我就特别想回家了。关于回家的念想,折磨着我,我没法再安安心心留在香港。我就是在香港的时候,开始喝酒的。我那会儿太孤独了,一个人在异地,有时深夜想家,想到家里的事,想到过去的美好,想到生命的无常,想到未来的道路,什么力气都没有了,像是陷入沼泽地里,要被黑暗吞没。那种恐惧让人崩溃,我只能一醉了之,慢慢就成了恶习……”
我举起酒杯,敬她。
喝完后,我说:“从明天起,我们不喝酒了,好不好? ”
“我每次喝酒的时候,都是这样想的,”她惨然一笑,摇摇头,继续说,“假期回到家中,我发现阿妈的记忆退化得越来越厉害。她老是聊到她的童年,聊到她的阿爸阿妈,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,聊到他们一起在船上的日子。她甚至有时还会哼唱起渔船上的睡眠曲,冲着我叫我阿妈。她竟然变回了孩子,回到了单纯的童年。我心中明白,她来日应该不多了,因此我决定一毕业便回广州,在她身边照顾她。我还要为她设计一个场所,把她那些珍贵的记忆保存下来,分享给世界。现在,我是回来了,但是,我还没能达到我的目标。你看到我工作室吊顶上的小船和小鱼,只是一次小尝试,还差得远呢。唉,想到这些,我就焦虑,就想喝酒。真是抱歉。”
她果真端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我被她的故事震撼着,久久说不出什么话来。
“你听傻了吗? ”她笑了。
“我听你的经历,想到了一句歌词:要走多少路,才能成为一个人……”
“鲍勃·迪伦,”她说,“一些人要存在多少年,才能获得自由……一个人要回转多少次头,才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。”然后,她用英文哼唱了起来。
她任眼泪滑落,没有擦拭。
眼泪掉在了桌面上,掉进了酒杯里,像是落在大地上的雨水。
我的眼睛也湿润了,我也想在餐桌上就这样放声大哭一场。但我不能,我只能忍着,扭头看着马路,看车一辆辆驶过,仿佛这些车可以带走那些悲伤。
“那你怎么开始设计眼镜的? ”我想避开伤心的话题。
“我对眼镜设计有着特别的情感。我这么拼,所以我近视好多年了,但我的眼镜跟我的近视程度一直都不是很匹配。因为我为了省钱,一直没配新眼镜。
当我做服装设计赚到第一笔像样的钱时,我所做的第一件事,便是去给自己配一副合适的眼镜。当我戴上新眼镜后,我一下子发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,我好像重新活过来了。我那会儿在龙潭村打工,我专门给自己放假一天,戴上新眼镜去散心。我走到了旁边的‘七星岗’公园,那是一处古海岸遗址,据说五六千年前那里还是一片汪洋大海,可大海早已后退,只留下海浪拍击礁石的痕迹。
在一大片**的红色岩石上边,可以看到海水侵蚀过的大大小小的洞穴。我站在崖边,通过新眼镜看着这一切,觉得自己看穿了时间,也看透了这个世界。这让我的心情既苍凉又愉悦。
“这副眼镜一戴又是许多年。我去香港深造后,恍然发现自己戴的眼镜是多么老土。我这才意识到,戴上眼镜不仅是为了看清这个世界,与此同时,这个世界也会因为我们的目光而报以回望的目光。这就是世界的目光。世界的目光是一个巨大他者的目光,反而提醒了我们自己的存在。因此,戴上好看的眼镜,便是对世界的目光进行回报。阿良,你读的书多,也许早都明白这个,但我是很晚才意识到这点的。对我来说,这太重要了,是我的新起点,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做设计的哲学意义。因此,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根基。也就是说,设计眼镜,便体现了我的设计哲学。”
我的眼泪终于不受控制,落了下来。我赶紧起身,说抱歉,走去了厕所。在酒精的催化下,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,只得关上厕所门哭了一通。好多年都没有这样了。其实,父亲过世的那年,我只是没有当着母亲和妹妹的面哭,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狠狠哭过好多次。我的父亲是很爱我的, 可我总是不愿意承认。
这次竟然因为阿姿的家事而痛哭流涕,我知道自己是爱上她了。折磨她的艰辛是我难以体会的,她却从中学到这么多,并理解到了生活和艺术的深刻哲理,而我所承受的那点东西,跟她所经历的相比,又算得了什么呢?
我陷到一种巨大的感伤当中, 这种感伤已经不再限于她了, 也涉及我自己,以及更大的我也说不清的东西。
阿姿说我读书多,能想到这些,其实我还真没有想过这么深。但是她一说,我全都能理解,好像是激活了心底的一座沉睡火山。因而,我的内心出现了极大的共鸣与震颤。应该设计出一款王者眼镜,“世界的目光”这个命名多么大气啊。这是阿姿的专利,我可不能偷窃她的创意。
【世界的目光】
当我们不再沉溺于所见
世界的目光反而迎面而来
时代需要一副大眼镜
才能看清那个野未来
型号:
007
材料:记忆钛以及贵重金属、珠宝配饰关于这款眼镜, 我只是想到它应该是无框的, 表示人跟世界交融的无限性。材料还是应当选用记忆钛,意味着即便世界进入一个无法预知的野未来,也不能丢失关于过去和今天的记忆。但是,光是记忆钛的材料无法表现出此款眼镜的王者风范,应该跟一些珠宝进行搭配,提升品质。但这是我暂时没有能力实现的。因此,这款眼镜应该让阿姿来设计,她一定会设计出一款精品。
我所能确保的,就是她一定会喜欢这款眼镜的命名。
八
“该你了! ”
阿姿说着再次将杯中啤酒一饮而尽,然后杯子重重落在桌面上。巨大的敲击声引得左右侧目,尤其是服务员警惕地望着我们。
“我? 该我……什么? ”我在感伤中变得虚弱。
“该你讲讲你的故事了,阿良,我能感觉到你和我是相似的,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你,你压抑着自己,但你并不甘心。”
“我有吗? ”
“有。”
“其实我对我妹夫陈春秋没什么意见,”我想到此前阿姿问过这个问题,便从这里说起,“但是他跟妹妹还没有自己的房子,我们挤在一起,他们还在凑钱想付首付款,我赚得不算多,母亲让我也给他们凑一份。”
“你当哥哥,不应该帮帮妹妹吗? 我的哥哥虽然出了这么大的事,但上学的那会儿,他一直很照顾我的,生怕我在学校里被谁欺负了。”
“我也是的,一直呵护着妹妹长大的,但是……但是她不是结婚了吗? 妹夫毕业后来到深圳,几乎是从零开始的。我知道他很不容易,他们还没结婚的时候,我就让他先住到家里来,他节省了不少房租。但老实说,家里地方不大,嗯,不是不大,是很小。六十八平方米,我让他们住在房间里,我自己住在客厅。我这个当哥的,也没那么差啦。本来我们不必这么惨的,如果父亲还在,按照老规矩,我们可以多分一套房子。实际上,在父亲病重的时候,拆迁的风声已经传开了,但父亲不以为意,还跟我们说,不该我们占的便宜坚决不能占。我当时心里想,他怎么会那么迂腐呢,我还拐弯抹角劝过他,让他跟当居委会主任的廖叔商量一下这个事情,廖叔一定会帮我们想办法的,可他闭着嘴巴,不说话,就那样看着我……”
“可惜你父亲死得不是时候,”阿姿说,“我喝多了,这样说你别生气,可你就是这样想的吧? ”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但客观上来说,假如父亲能多活半年,真不会是这样的局面。”
“那你不就是在怪你的父亲吗? ”
“我……我也不知道,是个悲剧吧。”
“那你到底想说什么呢? 他也不想那么早死去。”
“唉,是的,他也不想,我真不是怪他,而是怪命运的捉弄。说心里话,我可怜他。一般我不敢想起他,想到他,我首先觉得他这一生是不幸的,从他的父亲开始,包括母亲和我,都是他不幸的一部分。他的父亲,也就是我的爷爷,我从来都没见过,不知道是跑去了加拿大还是美国,想挣大钱的,但是一去不返,没有半点消息,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父亲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,连个编制都没混上。母亲曾经一度跟父亲的关系也不好,也觉得他迂腐,不懂得变通,不能赚钱。我本来是很爱父亲的,但他对我太过严格了,在他的潜意识里,男孩子一定不能溺爱,要受苦。他把他不幸的父子关系投射到了他和我之间。所幸,妹妹是个暖宝宝,她和父亲相处得很好。”
“我不了解你的父亲,但听你这么说,他应该是个正直的人。”
“是的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可他对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百般挑剔,让我无所适从。假如我有能力,可以自己买套房,就好了,”我被她逼问,脑子一片混乱,不自觉地叹口气,“可我觉得自己失去了这样的能力,我都不敢去想。所以,归根结底,我还是无法面对自己的怯懦吧。”
“你怪你父亲也不仅仅是分房的事情吧,好像你对他又恨又爱,”她笑了一声,然后却说,“我们家也是两室一厅,以前也特别挤,小时候我和哥哥住上下铺,长大后,哥哥跟你一样,也睡在客厅里,在他的床边摆了一个印有扬帆出海图案的屏风。哥哥坐牢后,家里是大了,可我倒是愿意哥哥还在家里,挤挤也没关系……”
我刚想说那是因为你还没结婚,还没自己的家庭,可突然间,她像断电的机器人一样,脸部直挺挺地倒在了餐桌上,眼镜都扎进了盘子里。
“你没事吧? ”我赶紧跑过去扶起她。她幸亏没受伤。我用纸巾擦干净她的脸,她浑身瘫软,嗓子里发出细微的呻吟。
她彻彻底底喝醉了,这可怎么办? 我主动呕吐了三次,此刻除了食道火辣辣的,头脑还是清醒的,我们不可能再像上次一样同时醉倒在路边,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只能去开房。
我扶着她慢慢走,很快,找到了附近的一家宾馆。办理入住的时候,我居然想起了那则新闻:有色狼专门去酒吧门口“捡尸”,将那些醉倒后不省人事、瘫倒在地的女孩子带到房间里猥亵。这样的念头, 让我不敢正眼看服务员的眼睛,仿佛我要干什么坏事。但我又不能开两个房间,也怕她出事,喝醉熟睡后呕吐是很危险的。因此,我选择了两张床的标准间,一人一张,心里倒也踏实些。
迷迷糊糊不知睡到深夜几点,我起身上厕所,回来后顺便看看她。突然,她伸手抱住了我,我也本能地回抱她。她的拥抱不是轻飘飘的触碰,而是极其有力的,我只得顺势躺下。我和她脸挨着脸,她的气息与呼吸占据了我的意识,我们的嘴唇情不自禁地触碰在一起,急切地探入彼此的边界之内。身体的欢悦如同猛烈的潮水,将我推到幻觉的更深处。
早上醒来的时候,我和她仍抱在一起。
**的身体接触在一起,那种潮热的感觉忽然让我紧张不安,一种自我质疑出现了:我昨晚是否乘人之危犯下错误了? 我只得半睁眼睛观察她,却发现她的眼睛正直视着我。从她的眼神中,我能感受到她的温柔。于是,我大胆吻了她的眼睛,然后搂紧了她。
此前,我是多么渴盼能和她在一起,但是,很快让我有了一种不真切的感觉,我依然怀疑这是自己醉酒后的幻觉。
我们起床,一起洗漱,她给我的牙刷也挤上了牙膏,递给我。我接过来,忽然意识到,即便做梦,我也不会梦到这样的场景,这是超出我经验范围的事情。
一种美好的暖流让我全身松软,我想再抱抱她,可她灵活地躲开了,咯咯笑着。
奇怪,昨晚明明是她酩酊大醉,现在她却行动利索,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,反倒是我笨手笨脚,好像仍处于宿醉之中。
“还想喝艇仔粥吗? ”她刷完牙,从镜子里看着我问道。
“当然好啊,喝粥养胃,”我赔着笑,小心翼翼地问,“你昨晚喝醉了,你知道吧? ”
“废话。”
我又问:
“咱们聊了好多,你还记得吗? ”
她点点头。
“那你没喝断片吧? ”
“阿良,你到底想说什么? ”
“我经常喝醉后醒来,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。”
“你别再怪你父亲了。”
我一愣,她笑了。
我也笑了。
看来她什么都记得,我的心里终于有种飞机着陆般的踏实。
我们喝艇仔粥,吃虾饺,饮了好多茶。阿姿专门点的是潮汕的单丛茶,既有绿茶的清香,又有红茶的浓郁,解腻又提神,宿醉状态彻底消失。退房后,我们来到江边,沿着江边缓缓散步。我试着牵她的手,她没有拒绝。没有酒精的催化,说话自然没有昨晚那么密集,不过,江边的风景弥补了说话的间歇。白天的珠江没有游船,露出了它的天然本色,正像阿姿说的,它是如此沉默。它将无数的倒影记取在它的记忆里,却无法破解。
我和阿姿并排俯靠在石栏上,凝望着江面,与喜欢的人同看一片风景,跟凝视彼此的双眼有着异曲同工之妙。
阿姿说为了兑现她上次的承诺,要带我去登“小蛮腰”,吃那家旋转餐厅,奢侈一把。我当下心领神会,今天对我和阿姿来说,是值得纪念的一天。从今天开始,我结束了我长达数年的单身生活,有了一个知心人。
我们沿着江边向“小蛮腰”走去,大约走了三公里,有种徒步的快乐。我们走走停停,等走到时,已近黄昏,“小蛮腰”亮灯了,周身都闪着各色彩光,犹如一个巨大的宝瓶。站在下方仰望这个六百米高的庞然大物,令人迷幻不已。我们走进“宝瓶”,我恍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从此开始脱离现实,要变成童话了。
电梯是透明的,眼睁睁看着视野阔大起来,江的长度也显现了出来。大江蜿蜒着从这座高楼林立的古老城市横穿而过,江水沉重如同银色的重金属,装饰着万家灯火。这一幕还真是震撼到我了。我承认,我确实没法再跟我妹夫陈春秋说,上去看了看,又下来了,仅此而已。我反而想的是,我以后应该带着母亲,还有妹妹一家子,也要来看看。当然,还有阿姿和她的家人。由我和她带着一大家人,谈天说地,其乐融融,那该多好。世俗生活的普通场景,对我现在来说竟然有点类似奢望。
“我还是喜欢广州。”阿姿跟我一样凝望着大江。
“喜欢香港吗? ”
“也喜欢,但不一样。”
“深圳呢? ”
“那得问你了。”阿姿收回目光,笑着看我一眼。
“我当然是喜欢的,但我觉得深圳是一个变化很快的地方,要说出对它的喜欢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得真正理解它。我小时候觉得深圳是最有活力的地方,每个人都是老板,所以那会儿我觉得既然老板这么好当,那还苦哈哈学习干什么。父亲批评教育我,我也听不进去,显然,这种思想害了我,原本我可以有一个更高的起点,可等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,已经老大不小了,晚了。”
“不晚,你还要当眼镜设计师呢,加油。”阿姿说着,用手指轻触我的手背,我竟然感动得无言以对。
走进塔顶的旋转餐厅,我们坐定后,叫了牛扒和罗宋汤,我问阿姿:“要不要来杯红酒? ”她摇摇头:“疯了,酒才刚刚醒。”我跟她开玩笑道:“你这样说真不像是酗酒的人。”她说:“你不懂,酗酒不是爱酒,是一种逃避。”我赶忙说:“知道了,我们戒酒。”
沉默了一会儿,我忽然想到不知下回什么时候才能见她,心中一阵焦虑,便邀请她再来横岗玩。
她问我:“横岗除了眼镜,还有什么好玩的? ”我着实愣了一下,横岗没有大江,也没有大山,只好调侃道:“哦,对了,我们那儿有座小山,叫‘跌死狗’。”阿姿听后笑了,觉得不可思议。我忽然想起一件陈年往事,告诉她,当年有人为了逃赌债,竟然逃进“跌死狗”里,但还是被警察抓住了。
“应该改名叫‘跌死人’。”阿姿的语气有些不悦。
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,让她想起她哥哥了。
“赌博让人有种失控的**吧……”既然话已出口,覆水难收,只能想办法宽慰她,我说,“我还知道一个叫陀什么的俄国作家特别喜欢赌博,靠写作的稿费去还赌债,还写成了伟大的作家。你哥哥只是运气不好,他本心肯定不想如此的。”
“陀思妥耶夫斯基。那个俄罗斯作家的名字再难,我都记得住,”阿姿说,“哥哥出事后,我有一天在图书馆看到了一本叫《赌徒》的书,看译者的介绍说这是根据作者自身的经历写的,我便借回去看了。”
“对,就是他,我也恰好读过那本书。”
“那你也知道,阿列克谢一开始赌博是为了爱情,但等他赌赢了,却发现赌博的快感远远大于爱情的快乐。他说的那句话你还记得吗? 我把那句话抄下来,本想寄给哥哥的,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,觉得太过残忍。”
“哪句话? ”
“我的整个生命都成了赌注。”
我伸出手,握紧了她的手。
食物上桌了,可气氛沉重。我们默默吃了一会儿,不知不觉中,我们已经旋转到了另一侧,没有大江的一侧,只有浩瀚的城市灯光,犹如荧光生物聚集在夜晚的海面。
终于,我把自己的隐秘和盘托出:“阿姿,你来横岗看看茂盛世居吧。”我把父亲临终前去看围屋的事情跟阿姿说了,也讲了何氏兄弟艰辛创业的故事。
“茂盛世居,好名字,”阿姿望向窗外浩瀚的灯光,“我喜欢‘世居’这个词,有着大地的稳定,被你说得还真想去看看了。”
“大地的稳定……不愧是冼老师,每次都有独到的发现。”
“也许是我敏感了,我想起我的祖先,他们世居在水面上,你听听,这个说法似乎有些超现实。”
“世居在水面上,简直像一句诗。”
“如果我们深入了解这首诗,会发现这是一首恢宏的史诗,”阿姿若有所悟地沉吟片刻,“我要为母亲设计的那个艺术空间,一直没想到贴切的名字,似乎就可以叫‘水上世居’? ”
“绝妙! 就叫‘水上世居’。不仅是为你的母亲,也为所有的疍家人,留下一个激活历史记忆的地方。历史记忆这个说法,其实还是父亲告诉我的。他说个人记忆终究要汇入历史记忆,我当时还不理解。”
“你父亲哪里是个中学老师,分明是个哲学家。”阿姿笑道。
我们的谈话渐入佳境,我有心旷神怡之感,我说:“我之前喜欢的是‘茂盛’这个词,我还想设计一款叫‘茂盛’的眼镜呢,没想到经你一说,‘世居’更是意味深长。如果没有‘世居’,又何来‘茂盛’呢? ”
“我知道你的‘茂盛’眼镜,昨天看你本子上写了,”阿姿突然有些动情地说,“阿良, 你真的是用心了。本来我还没想好去不去横岗呢, 但我现在想去了。”
“周末就来吧? ”我迫不及待地说。
“这周还有事,下周吧,下周末,我来深圳。”
我笑着说:“顺便来我家里做客。”
“你想干吗? 太快了吧? ”她佯装嗔怒。
“你多虑啦,就是来家里吃顿饭,我把你设计的环保眼镜送给家里人,他们赞不绝口,都想认识你呢。”
“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说我的,”她站起身来,“到时再看情况吧。”
她没完全拒绝就有希望,我暗自窃喜。
从“小蛮腰”出来,我们便道别了,她还有事情要忙。我恋恋不舍,握着她的手不忍放开,并让她别再酗酒了。她点点头,说会尽力克制的。我忍不住当街轻轻吻她,她嘴唇微张,说了个无声的“羞”。
我走下地铁站,回味这梦幻的一天,脚步像踩在云端上一样轻快和愉悦。
回到家中,妹妹和妹夫上班未归,母亲一个人坐在客厅的窗前,戴着眼镜,一点一点地用竹条编织着造型,就跟小时候给我们兄妹打毛衣一模一样。她那双手,这辈子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,上边布满了粗茧。
“崽,你最近忙什么呢? 好像魂不守舍的样子。”
果然母子连心,我脱口而出:“阿妈,我有女朋友了。”速度之快,仿佛就等着她问呢。
母亲的手停下来,抬头望着我笑了:“崽,你不是哄我开心吧? ”
“哪有拿这种事开玩笑的?她在广州,是个好厉害的设计师。”我说的时候,竟然在母亲面前都有些羞涩。
我干脆搬个凳子,坐在母亲身边,把阿姿的情况跟她慢慢讲了。阿姿的父母出身,哥哥如何出的事,以及她如何努力自救的经历,都一一讲了。我感触很深,因此也讲得格外动情。母亲听完之后,竟然摘下老花镜,用手背擦了擦眼泪,连连感叹了几句:“苦命的孩子! ”她专门说到阿姿的母亲,“这个老太太太苦了,比起她来,我可以称得上幸福了。”我看着母亲布满老茧和伤疤的双手,一时间觉得我和她对幸福的理解是不是很有些差别?
“你想想看,要有多大的苦,才会把人逼疯? 要是你出了事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活了,”母亲用泪眼望着我,脸上又挂着慈爱的微笑,“我现在唯一担心的,就是你的婚姻大事,看你一直不急的样子,还以为你要当“剩男”了,可没想到你是‘懒人自有懒人福,迟来食碗猪肉粥’。”母亲把流行用语和客家土话来了个大杂烩,把我逗笑了。我告诉她,阿姿下周末会来横岗玩,但还没说好见不见家长。